特朗普致信国会称伊朗停火意味着无需战争授权
据《纽约时报》和路透社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于5月1日致信国会,声称由于伊朗冲突已达成停火协议,“敌对行动已经终止”,因此他不需要根据《战争权力法》获得国会的军事行动授权。
这封信是在《战争权力法》规定的60天期限即将到期之际发出的。根据该法律,总统在未获国会授权的情况下发动军事行动不得超过60天。特朗普的立场是,既然停火已经达成,时钟已经"重置",他可以在未来需要时重新开始军事行动,而无需新的国会授权。
这一法律论点引发了两党国会议员的广泛质疑。批评者指出,历史上多位总统——包括老布什和里根——都在发动军事行动前获得了国会授权,而奥巴马和克林顿也曾被批评规避了这一要求。但法律专家普遍认为,特朗普的这一尝试在法律上存在重大争议。
《纽约时报》分析称,特朗普的论点试图绕过《战争权力法》的核心目的——确保国会作为宣战机构的宪法权力。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此前曾为总统的单方面军事行动权提供法律依据,但国会两党均有议员表示将推动立法明确限制此类行为。
特朗普在信中还指出,其他总统也曾采取类似做法,暗示自己的行为并非史无前例。然而,BBC的报道指出,老布什在海湾战争、里根在格林纳达行动中都获得了国会授权,这与特朗普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这一争议发生在美伊关系高度紧张的背景下。美国对伊朗的军事行动已持续数周,耗资巨大,并引发了盟友间的分歧。德国总理默茨因批评美国的伊朗政策,导致特朗普宣布从德国撤军5000人,进一步加剧了跨大西洋关系的紧张。
国会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表示,将就此事举行听证会,审查总统是否有权单方面重新定义"敌对行动"的状态。